我被他逗笑了。「你酒還沒醒?」 可是他不是在說笑,他是認真的。「菲德若,你沒有過這種經驗嗎?懷疑你所依賴的事實一直是夢境。」 「你跑到別的女人家裡,卻認為我其實是假人?」我說。 ... 他專注地看著他的相機很久,說:「我不了解,我們的眼睛看到的世界,就是真正的世界嗎?那麼蒼蠅的眼睛看到的世界是什麼?如果我們也有很多複眼,如果我們看到的世界是一個被幾百個富麗的影像前後左右包圍的世界,我們會不會以為那才是世界的樣貌?菲德若,如果是那樣,從相機的鏡頭裡頭會看到什麼?相機本身會變成什麼?」 他一邊盯著茶杯裡飄動的茶葉一邊說:「我不了解,我們怎麼知道有沒有人從未來回的現在?我們怎麼知道它是不是改變了本來會發生的什麼?如果有一個原本的未來,和一個改變過的未來,或者好幾個改變過的未來,我不了解,我們自己是在一個現在還是一個現在之一?」 ... 「好吧!那覺不覺得這很美好,你有一個人可以想念?」 「有一個人可以想念不一定使人快樂,有時候想念令人不舒服,令人悲傷,令人生氣。」 「總比沒有人可以想念好。」 ... 「...可是菲德若,原諒我誠實地說,雖然我的嘴上說我愛你,可是我並非因為太過愛你才脫口而出這句話,我剛才突然明白,我整天把這句話掛在嘴上,並不是因為我有那麼愛你,而是我必須說一句話,這個世界上唯一能安慰我,至少在我說出的那一秒鐘可以讓我忘卻不安的,是一個靜止的坐標,一件不會傷害我的事物。」 ... 「如果不被愛,人活著還有什麼價值?你告訴我,我說得不對嗎?」他說。 「你要對誰而言有價值?那麼不愛你的人呢?你對那種人而言就一點價值也沒有嗎?你要全世界的人都愛你?」我問。 ... 我坐在捷運車廂哩,一個戴棒球帽、留著大鬍子的中年男人牽著一個小女孩上了車,那小女孩不停地跑來跑去,...男人越不耐煩,終於打了她一巴掌,她大聲嚎哭起來,...於是全車的人都把目光投向那很可能是他爸爸的人,好似在指責他使用暴力(招致的結果),他被這麼多無聲的指控弄得心慌,把小女孩抱起來,讓她坐在他腿上。他用力摟著她,摟得非常緊,幾乎要把這個小東西擠扁。他這樣緊緊抱著她的時候,眼睛不是在看她、哄她、安慰她,而是像一個罪犯把目光投向他的陪審團。 ... 究竟該用什麼方式告訴我們所愛的人,他不在場的時候,我們所受的苦而不顯得這只是一種撒嬌? ... 這張臉實在跟我想的太不一樣了。話說回來,說「跟我想的不一樣」,好像我心裡有一張關於這雙手的「我想的」臉似的,但事實上我沒有做任何想像,就像那隻手不應該有臉一樣。 ... 我不去正視迦思不在的失落,我怕這意味著我太想擁有他,這是一種可怕的態度,就好像古時候的人認為地球(自己)是宇宙的中心一樣。擁有的定義是什麼?十分不切實際。 ... 我忽然想起我的頭痛。如果受苦的是迦思而不在場的是我呢?多麼奇怪的定義,我是迦思的不在場的同時迦思也是我的不在場,我們是彼此的不在場的時候,沒有誰能說誰是無情的那一個。 ... 「...真奇怪,愛給人的感覺是悲傷而不是快樂。每當我看著他,心裡總是湧起難以言喻的思念之情,我了解在我注視著他的時候,時間正在一點一滴地流逝,我就會絕望我失去了前一秒鐘的他,我凝視他越久,發現我失去的越多,而這是我無法彌補,無法改變,無法挽回的事情。」 ... 「你知道人們為什麼說時間能沖淡一切,時間能撫平傷痛?因為在無休止的時間流逝當中,一再重複一樣的悲傷,你會感到厭煩。是厭煩,不是麻木。這不一樣,麻木是指沒有感覺,可是厭煩使你希望發生點不一樣的。」 ... 「結婚不能迫使人忠誠,可是愛可以。問題是,我對自己的愛並不能看得透徹。聽好了,不是沒有把握,只是我會不明白我該怎麼做。」 ... 「愛情並不需要經紀人。」小夏說。 「愛情才需要,」崔維斯說著想了一下,「說真的,我真該為這個概念寫一本書,有關愛情的經紀人。愛人們需要有人替他們處理一些必須仰賴理性的事情。」 ... 「我覺得問題就出在『視情形』這三個字上,『視情形』你通常不能選擇你要採取哪一種,...」 ... 一旦信賴別人就會受到傷害,不是嗎?這是事實。 ... 「...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因為他只有一個人,無論他做什麼都毫無意義,而當他所做的一切都沒有意義,他永遠只有一個人。」 ... 「菲德若,你是喜歡幻想,所以你才在現實裡變的很遲鈍,你是很樂觀,那是因為你頭腦太單純了,你也真的喜歡朋友,可是你更恐懼朋友不喜歡你。沒想到你現在還是與那時候一模一樣。」 ... 好奇怪,為何幸福也令人有心碎的感覺? ... 是的,任何人都有無窮盡的問題,可是人們不如自己想的那麼想知道答案。而人們真正想知道答案的問題是不會問出口的。 ... 「...表演不是真實的對立。菲德若,即使是愛本身,也包含表演的成分。」 ... 「通常人們愛一個人總是完全表現出來嗎?一個人是否有必要適當地隱藏他的情感呢?是否完全地表露出他的情慾和痛苦,反而弄砸了呢?那麼一個人應該讓自己的情慾和痛苦暴露多少呢?」 ... 「我不快樂?怎麼會?」我很驚訝。「我很好,很開心,我看到每一樣事物都很快樂,我只是看到街上人來人往就很感動,我抬頭看到太陽從雲層裡露臉就覺得很幸福,我一點都不悲傷。」 「笨蛋,那就是你不快樂的證明,正常人看到太陽什麼感覺都沒有,他媽的又不是你第二天要死了...」 ---------------------------- 這本書給我的感覺,有點像〈傷心咖啡店之歌〉,當中主要人物們的對話很哲學,天馬行空、無所不談。 安真好比朱少麟筆下的海安,女主角菲德若同馬蒂也差不多;至於迦思,只能說過於極端的人物在社會化上總是會遭遇困難,被關在一個沒有出口的房間,牆面又不斷向中心的自己靠攏,儘管這只是他自己的想像,但早夭就是注定的下場。 其實我覺得菲德若太沒自信,遇上迦思和安真就一點輒也沒有,只能被牽著鼻子走。 愛到底為什麼需要理由呢??感覺到底需要什麼理由?? 為什麼會去害怕「自己不知道自己其實不愛她」這種問題?? 不知道自己其實不愛,那就是愛了吧,在只有愛與不愛兩種感覺的前提下。自己不知道關於自己的感覺,其他人更不會知道,如此一來那種不被發現的感覺就是不存在。 那麼,雙重否定也就會真的等於肯定。 但要是沒有了前提,就不只這麼簡單了。 這究竟是哲學問題還是其實只是個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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